斯柯林環保集團從有關部門了解到: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GB50325-2020(以下簡稱”新版”)已發布,將于2020年8月1日起實施,屆時舊版GB50325-2010同時作廢。
新版標準與舊版相比,都有哪些新變化和不同呢?
本號將陸續分期推出新舊版本變化的詳細分解。
<第 1 期>
1 總則
所述舊版,即指現行版本,即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50325-2010(2013版)(以下簡稱“舊版”)。
變化 1標準的名稱
由舊版的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”改為新版“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”。
名稱的變化,更多地表明,由原來的針對建筑工程室內污染控制的操作性規范,變化為要求性、規定性的標準。
變化 2控制室內環境的污染物
新版標準控制的污染物,由舊版的5種增加到7種。
舊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TVOC;
新版: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。
變化 3 控制室內環境污染的民用建筑分類
新版 Ⅰ類,增加“居住功能公寓”“學生宿舍”劃入;同時將舊版籠統的“醫院”“老年建筑”更加細化明確為“醫院病房”和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設施”。
新版基于上述的細化明確,那么除了“醫院病房”外醫院的其他建筑,如門診大廳、檢驗、治療等醫院建筑,則可劃至Ⅱ類。
同樣,除了“老年人照料房屋設施”外的老年建筑及設施,如娛樂文化室、運動活動場所、飯堂、診療室等老年建筑,則也可劃至Ⅱ類。
對幼兒園、學校教室、學生宿舍等裝飾裝修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污染控制要求。本標準6.0.14條規定,幼兒園、學校教室、學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設施室內裝飾裝修驗收時,室內空氣中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的抽檢量不得少于房間總數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間。當房間總數不大于20間時,應全數檢測。
對室內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數設置進行了調整。本標準中調整了使用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房間檢測點數設置。